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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智為銘略轉發】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蘇州市推進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大力發展數字經濟,聚焦電子信息、裝備制造、小核酸及生物醫藥產業,高水平構建一批具有昆山特色的產業創新集群,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提升產業創新集群策源能力
1.加快創新產業集群集聚。支持重大項目落戶,對當年“世界500強”企業投資控股的新設重點產業項目,一年內實際到賬1000萬美元及以上,給予不超過1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當年“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投資控股的新設重點產業項目,注冊資本1億元及以上,且一年內實際到賬5000萬元及以上,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當年度新投資設立的重點產業項目,注冊外資3000萬美元及以上,到賬500萬美元及以上,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促進外資提質增效,進一步推動外資企業多途徑加大投資、增資擴產。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已落戶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注冊外資且用于擴大產能、增加研發投入或技術改造的,單個企業*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牽頭部門:市商務局)
2.布局高能級創新載體。積*參與蘇州全域化多點布局建設姑蘇實驗室,對納入姑蘇實驗室的昆山重大科技創新載體平臺,承擔其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并按蘇州市要求比例對其部分科研設施投入和部分運行經費給予聯動支持。全過程支持新建或重組全國重點實驗室,分階段給予*高2億元資助。對在昆建設的國家實驗室基地、全國重點實驗室基地,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積*參與省級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對新建的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給予聯動支持*高2000萬元。培育建設一批蘇州市重點實驗室,給予聯動支持*高100萬元;建設期滿后,根據運行績效評價情況給予聯動支持*高100萬元。鼓勵創新型龍頭企業、高校院所統籌資源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對新建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給予聯動支持5000萬元資助。對新建的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聯動支持*高1000萬元。謀劃建設高水平的大科學裝置、高級別的重大科技創新載體等,并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新獲認定的省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給予*高10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省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高5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事一議”獎勵。支持海內外大院大所、創新型龍頭企業、**科學家或創新團隊在昆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國際研發機構,對新建的給予*高1000萬元資助。引導企業爭創蘇州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并持續開展創新活動,對獲得認定的省院士工作站、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蘇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對獲得蘇州市級績效評估獎勵的研發機構,按蘇州市要求比例給予*高不超過50萬元配套獎勵。(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對**入選“世界500強”的企業給予3000萬元獎勵,對**入選“中國500強”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每年對蘇州市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高按研發投入的20%給予補助,*高補助2000萬元。支持生物藥、航空航天、半導體和集成電路、軟件和信息服務、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制造裝備、高端醫療器械、機器人、光通信、新型顯示、新材料產業等重點產業鏈企業做大做強,根據營業收入上臺階等指標給予企業*高1000萬元獎勵。藥品/醫療器械單品種年度銷售**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高分別給予50萬元、60萬元、70萬元、100萬元資助。對企業實施強鏈補鏈的兼并重組項目給予*高1000萬元補助。對**入選“中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或“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百強”的企業給予*高500萬元獎勵。對**入選中國醫藥工業百強企業給予*高3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省級和蘇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高2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高200萬元的獎勵;對復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高100萬元和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蘇州制造”品牌登峰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質量標桿”給予*高5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4.壯大高成長科技企業。對獨角獸培育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高200萬元的補助。對認定蘇州瞪羚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5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從昆山市以外地區整體遷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15萬元獎勵。對連續兩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且企業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6%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0萬元。對國家“單項**”示范企業(產品)、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高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分別給予省級專精特新產品、蘇州市級專精特新企業、昆山市級專精特新企業*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堅持自主研發與技術引進相結合,提高專精特新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專精特新企業的企業貢獻、財務指標、研發強度、專業化程度、獲得榮譽等情況進行評分,每年分檔給予*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重點軟件企業培育庫、蘇州市重點軟件企業庫的企業,對營業收入較上一年度增幅超過50%的給予*高100萬元獎勵。對**認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頭雁”企業給予*高10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5.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組織實施一批基礎研究試點項目,給予每家不超過500萬元的研發經費支持。圍繞創新集群建設的重大和前瞻性問題,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支持企業在生物藥、半導體和集成電路、軟件和信息服務、航空航天、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制造裝備、高端醫療器械、機器人、光通信、新型顯示、新材料產業等重點領域完成對技術熟化、中試驗證、批量生產等工程化階段瓶頸持續創新攻關,單個項目按照攻關投入的50%給予*高500萬元補助,航空航天單個項目給予*高1000萬元補助。對承擔或參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的單位,給予*高300萬元后補助。對獲得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主持和參與完成單位,根據其獲得國家、省獎勵資金*高按1:2的比例給予資助。實施昆山市重點研發計劃,對于科技領域關鍵核心技術(人工智能產業、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的研發項目,按照競爭擇優原則,給予*高300萬元項目前資助。其中開展跨國(境)聯合研發或技術轉移的項目,給予*高30萬元項目前資助。(牽頭部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6.加快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快構建龍頭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經蘇州認定后根據其建設運營情況給予*高200萬元支持。對大院大所建設的科技創新載體獲批國家協同創新中心、江蘇省產學研協同創新基地的,分別給予*高300萬元、100萬元聯動支持。支持大院大所在昆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符合條件的給予聯動支持*高200萬元。實施祖沖之攻關計劃,引導大院大所與企業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并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的20%給予企業*高100萬元的支持。對企業建在大院大所的產學研聯合研發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投入的20%給予*高100萬元的支持。遴選一批具有突破性、原創性、引領性的攻關成果,給予*高100萬元獎勵。支持在全球智力比較密集地區建設海外離岸創新中心,對于獲得認定的蘇州市海外離岸創新中心,給予聯動支持每家*高100萬元。支持有關單位舉辦有影響力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落實《蘇州市人民政府清華大學深化戰略合作協議》,對新一輪蘇州清華創新引領行動專項給予聯動支持。(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7.推進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對技術轉移輸出方、吸納方和中介方給予*高50萬元資助。促進科技資源共享,根據使用績效、服務績效給予使用方、服務方*高50萬元聯動資助。對**獲得蘇州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創載體備案或認定的,給予*高100萬元獎勵;每年度開展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創載體績效評估,按照評估結果,給予*高100萬元運營補貼。對科技企業購買科技保險險種產生的保費,給予*高50萬元的保費補貼。對科技企業申請“昆科貸”的科技貸款利息給予*高100萬元利息補貼。提升科技服務對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支撐能力,培育發展研發設計、信息技術服務、科技評估、檢驗檢測認證等科技中介服務平臺和機構,根據服務成效給予*高200萬元聯動支持。對在上海購買科技服務的企業,按實際支出的20%給予科技創新券支持,每家企業每年申領額度*高300萬元。支持企業申請江蘇省科技創新券,給予相應聯動支持,每家企業每年申領額度*高10萬元。(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8.加快自主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加強首臺(套)重大裝備、首批次關鍵材料、首版次軟件等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對經蘇州市及以上認定的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給予*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醫療器械及醫藥制造范圍的上浮20%。對經江蘇省及以上認定的首版次工業軟件、人工智能軟件*高給予200萬元獎勵。對采購《蘇州生物醫藥及健康產業創新名優產品目錄》內產品的企事業單位,按實際使用產品總金額的20%給予*高30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9.加快推進自主品牌建設。在專利布局、品牌建設、標準化創新引領作用、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人才建設、版權示范推廣轉化等方面,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機構一定額度的資金支持。對新獲評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評中國專利獎、江蘇省專利獎的單位,給予*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蘇州市知識產權強企培育工程認定的成長型、優勢型、引領型及突出貢獻型企業,給予*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強化質量品牌建設,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質量品牌認證方面獲得其他獎項的企業(包括蘇州市市長質量獎、蘇州市質量獎,各級質量獎提名獎,省質量信用AAA級和AA級、“江蘇精品”和“蘇州制造”等),一次性給予*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充分發揮標準化創新引領作用。對主導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按每項標準分別獎勵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對于已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布并實施團體標準一年以上的昆山社會團體,按每項團體標準獎勵20萬元。對獲得江蘇省優秀的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獎勵10萬元。按照《關于支持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執行。對新創建的國家、省、蘇州市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入選省優秀版權作品產業轉化重點項目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入選蘇州市版權計劃項目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
二、著力增強產業創新集群競爭優勢
10.構建優質金融服務體系。推動金融與創新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支持產業創新集群的金融服務體系,構建促進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金融生態。對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我市新注冊成立并依法經營的金融企業總部、金融企業專營機構或專業子公司、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等,給予*高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鼓勵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持續加大對企業的投資力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當年投資我市一家及以上企業的,給予*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發展**金融,企業參保**保險、發行**債券的,給予*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助力創新企業對接資本市場,登陸適合自身發展實際的上市板塊,提升資本市場“昆山創新集群”影響力。常態化摸排產業創新集群中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建立健全后備上市掛牌企業梯隊。對符合條件的上市(掛牌)企業,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昆政發〔2021〕14號)相關政策。(責任部門:市金融辦)
11.培育壯大產業創新集群。對***、省級產業創新集群(產業集聚區、先導區、示范基地等)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產業創新集群工業企業年度設備投入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給予6%~15%的獎勵,單個項目*高獎勵1000萬元。對年度投入500萬元以上企業,根據其投入進行綜合獎補,并對智能化數字化設備及軟件產品年投入500萬元以上企業加乘2倍系數進行獎補,*高獎補不超過1000萬元。同時對智能化數字化設備及軟件產品年度投入**超5億元、3億元、1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再給予*高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促進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重大項目落地,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列入工信部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重大項目的企業,給予*高300萬元獎勵。對企業、科研院所參與承接國家、省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重大項目給予*高200萬元補助。對非政府投資的省級以上信創應用示范項目,給予*高300萬元補助。根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上一年度服務活動情況給予*高200萬元補助,同時對***平臺(基地)給予*高100萬元獎勵;對省級平臺(基地)給予*高5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防科技工業領域、保密領域相關資質(資格)的企業,根據資質等級給予獎勵,每證*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12.打造生物醫藥產業地標。鼓勵參加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對中標品種按年采購總額一定比例給予*高200萬元獎勵。支持生物醫藥龍頭企業會同本地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科研高校等開展產業化階段技術聯合攻關,按項目總投入10%~30%比例給予*高2000萬元扶持。支持生物醫藥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已建成運營的按照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高2000萬元資助。推行藥品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MAH),對承擔研發生產服務的CXO平臺,且與委托方無投資關聯關系,按年度交易費用的20%比例予以補助,每個品種*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本市企業研發產品取得藥品注冊證(或二類、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并在我市生產的,每個藥品注冊證給予*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二類醫療器械每項給予*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三類醫療器械每項給予*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每年*高1000萬元。支持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研發,對在國內開展,并在本市轉化的一類創新藥、二類改良型新藥,按照臨床試驗Ⅰ期、Ⅱ期、Ⅲ期不同階段,根據實際研發投入一定比例給予*高3000萬元支持;對在全國同類仿制藥中前三個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按實際研發費用一定比例給予*高500萬元支持;對**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三類、*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按實際研發費用一定比例給予*高500萬元支持;對進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醫療器械產品,給予*高200萬元支持。對全市醫療機構中取得GCP資質的,給予每家*高(認定專業數+1)×50萬元的研發經費資助。支持全市取得GCP資質的機構聯合在蘇企業共同開展臨床醫學研究,給予每家機構不超過500萬元研發資助。(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3.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流片驗證,包括流片費、光罩制作費以及測試驗證等給予*高50%獎勵,單個企業*高獎勵1000萬元。對專業從事集成電路EDA設計工具研發的企業,每年給予EDA研發費用*高30%的研發補助,*高補助1000萬元。鼓勵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與制造企業開展合作,對為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主研發產品提供生產線產能,并生產符合一定條件產品的集成電路制造企業,*高按每款產品訂單實際生產費用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高獎勵1000萬元。鼓勵終端廠商、系統方案集成商試用集成電路產品,對于使用非關聯本地設計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的,且年使用金額累計在500萬元以上,*高獎勵100萬元。支持蘇州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開展集成電路設計工具租賃、測試驗證、IP超市、MPW等共性服務,按照平臺建設以及為企業提供實際服務的成效情況,每年給予*高30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14.全面推進企業“智改數轉”。鼓勵制造業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對在蘇州綜合金融服務等平臺獲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項目貸款的企業,我市按照貸款額年化利率不低于1%給予貼息獎勵,單個企業每年*高獎勵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對認定為省市示范智能車間的企業給予*高50萬元獎勵,對蘇州市級智能工廠給予*高100萬元獎勵。對全球“燈塔工廠”給予*高300萬元獎勵,對***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應用場景分別給予*高200萬元、80萬元獎勵。對蘇州市級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技術服務輸出標桿企業、優秀服務商分別給予*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服務領軍機構給予*高50萬元獎勵,對于獲評昆山市級優秀服務商企業*高1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提檔升級,對能力評級達3級以上的企業,給予*高50萬元獎勵。鼓勵工業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診斷,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選擇優秀機構提供診斷服務。(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15.持續打響“工業互聯網看蘇州”品牌。對服務企業數超500家、連接設備數超5萬臺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給予*高500萬元獎勵。對跨行業、專注特定行業服務的優秀平臺,給予*高100萬元獎勵。對完成與國家**節點對接的二級節點建設單位,給予*高300萬元獎勵。對在昆山建立工業互聯網獨立研發機構、應用推廣機構的***科研院所和重點高等院校等單位,給予*高500萬元補助。推動5G在垂直行業的先導應用,對昆山市級垂直行業試點示范項目給予*高100萬元補助。遴選“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的優秀案例,對相關單位給予*高5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上云企業,分別給予*高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遴選安全防護應用試點示范項目,給予*高50萬元的獎勵。(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16.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產業。支持軟件企業加強基礎軟件、工業軟件、新興技術軟件、平臺類軟件的技術攻關、產品研發和解決方案集成,高質量建設一批軟件創新應用研究院。每年對創新應用研究院建設按研發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高500萬元補助,連續支持三年*高1500萬元。對***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等***試點示范項目,給予*高100萬元獎勵。對在關鍵領域形成國內、國際開源引領能力的開源軟件項目給予*高200萬元補助。對蘇州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示范項目,采取“雙向”獎勵制度加速場景豐富及實際應用,按人工智能產品及服務部分投資采購額20%給予場景提供主體(非政府投資主體)*高200萬元的獎勵;按實際研發投入20%給予人工智能產品及服務提供商*高100萬元的獎勵。鼓勵在蘇機構建設運營傳統行業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需求發布、人工智能企業解決方案發布及供需信息匹配對接的互聯網服務平臺,按平臺年度運營經費20%給予單個平臺每年*高100萬元的補貼。鼓勵企業、科研院所建設開源開放、共享協同的人工智能數據歸集、算法匯聚、算力開放及檢驗檢測的創新支撐平臺,擇優給予綜合貢獻度較高的開放平臺*高100萬元的獎勵。每年度安排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項目,單個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200萬元,組織一批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單個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0萬元。每年度遴選建設一批人工智能產業應用示范和社會應用示范場景,對入選的應用場景開放方或應用產品提供方給予*高5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7.加快推進產業轉型發展。對***、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分別給予*高5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省級、蘇州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示范園)分別給予*高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省級、蘇州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高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給予*高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國家工業遺產給予*高1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開展“碳中和”,對經認定的“近零碳工廠”予以*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管理示范、工業產品**設計示范企業給予*高8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省級**工廠的企業給予*高5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化改造項目,結合投資額比例按照節能量給予*高200萬元補助;對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工業循環經濟、清潔原料替代等項目按照投資額給予*高200萬元補助。對符合條件開展節能診斷服務的機構和完成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的企業予以補助,對獲得能(水)效“領跑者”企業予以獎勵。執行蘇州市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深入推動工業集中區優化整治提升,按照《昆山市關于推進工業區改造升級的若干措施(試行)》執行。(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三、持續擴大產業創新集群人才供給
18.加快引進高端人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小核酸與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加快引進**人才,對認定為“頭雁人才”個人的項目給予*高2000萬元資助;對認定為“頭雁人才”團隊的項目給予*高1億元資助;對認定為“頭雁人才”創新平臺的項目給予*高2億元資助。對入選昆山和蘇州市級以上雙創人才計劃的項目分別給予*高400萬元和1000萬元資助;對入選昆山和蘇州市級以上雙創團隊計劃的項目分別給予*高1000萬元和5000萬元資助;對連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20%以上的高成長性人才企業,按地方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高1000萬元獎勵;對入選雙創計劃的人才,給予*高300萬元安家補貼。(牽頭部門: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9.大力集聚產業人才。對符合產業創新集群的緊缺產業人才,經認定給予*高21萬元生活補貼;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緊缺急需專業的正高級職稱和副高級職稱人才,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一次性生活補貼;對創造性成果獲得國際或國家榮譽獎項的,或具有突出專長和行業影響并做出較大貢獻的突出產業人才,經認定給予*高100萬元安家補貼。對新引進的姑蘇高技能領軍人才,給予個人100萬元安家補貼、引才單位*高50萬元引才補貼;對新引進的昆山高技能領軍人才,給予個人30萬元獎勵和*高100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引進培養單位10萬元引才補貼;對獲評的企業首席技師、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7.2萬元、1.2萬元補貼。(牽頭部門: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
20.著力支持青年人才。對入選青年領軍人才的,*高可享受200萬元項目資助。對產業發展急需、當年度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國內外知名高校本科生,給予*高5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對在昆開展實習的國內外**高校和昆山杜克大學全日制學生,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實習補貼,補貼時間*長不超過12個月。對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來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求職面試的,給予一次性面試交通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江浙滬皖地區高校500元/人,其他地區高校1000元/人。對新進站的博士后給予每人*高16萬元的生活補貼;對出站留昆或來昆就業或創業的博士后,給予50萬元資助;博士后在站期間的研究項目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和面上資助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科研資助,獲批省博士后科研資助計劃的,給予1萬元資助。(牽頭部門: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
21.拓展招才引智矩陣。對入選蘇州市柔性引進海外人才智力“海鷗計劃”“駐留計劃”“校地雙聘”及省級及以上引智項目,給予單個項目(人才)*高100萬元補貼。對新建的外籍院士工作站給予100萬元建設經費扶持,對績效評估優秀的省級外國專家工作室擇優給予*高50萬元的資助。對經認定的優秀留創項目、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園,給予一定獎勵。突出用人單位主導用人,對于企事業單位引進優秀人才的,給予引才獎勵。實施“引智伙伴”計劃,對經認定的社會化引才機構和個人引薦人才(團隊)來昆創新創業、組織重大引才活動的,給予*高100萬元獎勵。鼓勵社會資本以投帶引優質人才項目落戶昆山,*高給予500萬元獎勵。鼓勵市場機構開設境外高端培訓項目,組織優秀企業家赴境外培訓,擇優給予*高6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創發展服務中心)
22.營造樂創如意環境。發揮優秀人才貢獻獎勵政策效應,按個人薪酬的5%~20%給予每人每年*高不超過40萬元的獎勵,針對高層次人才和上市公司優秀管理人才加大貢獻獎勵力度。對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持證人員及經認定的蘇州市優秀人才,給予貢獻獎勵。更好發揮省級以上專家作用,給予省級以上專家生活醫療補助。優化升級“昆科貸”,加大人才科創企業風險補償力度,企業貸款金額*高可達1000萬元,個人貸款金額*高可達300萬元。對在昆自購住房的人才,給予*高800萬元購房貼;對在昆租房的人才,給予每月*高8000元的補貼,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推動新建一批人才公寓、一批“青年人才驛站”,每年新增人才公寓2500套。對申請入讀定點民辦學校的人才,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學費補貼。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服務待遇補貼。(牽頭部門: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科創發展服務中心)
23.建強產業人才載體。支持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軟件、工業互聯網等產業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對經認定的給予*高100萬元資助;對引進或合作的重大技術人才培訓基地,“一事一議”給予支持。支持國內外**高校、機構和企業在昆山開展軟件專業教育培訓,對省級、蘇州市級產業人才培訓基地的單位分別給予*高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給予建站資助60萬元;對新獲批的省博士后創新基地(含基地分站)給予建站資助20萬元。對高技能人才培養單位給予*高5萬元的獎勵;對推進新職業(工種)培訓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單位,給予每一職業(工種)1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和考核優秀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給予*高3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級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和省級技能競賽獲獎者及單位按上級獎勵額給予同比例獎勵;對舉辦競賽成果顯著的單位給予*高10萬元活動組織補貼。(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本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各部門政策由相關責任部門出臺具體實施細則加以落實,政策所涉及資金,除認定類獎補資金外,原則上均由市、區鎮兩級財政按照5:5的負擔比例保障投入。文件實施期間,本文件規定的政策與原有相關政策文件同類或者重復的,按本文件實施。
本政策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辦、市府辦商市財政局、各相關部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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